月嫂接私单的行为损害了公司法人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是违法的。公司禁止员工接私活,那么可以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处理。
和月嫂私签单坏处是:
1、服务没保障,不能确保月嫂的服务到位;
2、不满意没法换人,如果对月嫂不满意,因为坐月子也就一个月,临时找人也是不好找;
3、一些意外损坏物品也不好意思让月嫂赔偿。
月嫂作为一个新兴职业应运而生,市场潜力巨大。针对月嫂市场的一些乱象,要加强管理,进一步规范月嫂服务行业。加强月嫂从业资格认证,加大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完善对家政服务公司的管理,加强对月嫂服务业的收费监管,建立月嫂从业人员数据库,规范我市月嫂服务行业管理,提升月嫂队伍素质等迫在眉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张的亲身经历提醒大家请月嫂千万不要私自签约,小张当时早就在朋友的推荐下请了一位月嫂。然而,快生的那天那位月嫂才说临时有事来不了,临急之际这月嫂说介绍一位和她一样好的老乡的月嫂给她用,这月嫂上岗几天后, 小张发现该月嫂并不适合,双方产生了矛盾。 小张有心换个月嫂,但由于当初与月嫂是私下自签的协议,他要把这个月嫂解雇了,一时半会儿找不到合适的月嫂接替,况且,外于朋友面子的小张也不好意思说出 “ 解雇 ” 的话。当初私签协议的目的是想让月嫂多挣点钱以更尽心地照顾产妇和宝宝,而且想让自己少花点钱,而且是朋友介绍的,谁知这月嫂竟出了这样的麻烦,陷入两难境地的小张后悔莫及。其实,类似小张这样的经历并不新鲜,一些客户或者为了让月嫂多挣点钱更尽心工作,或者为了省点服务费,选择与月嫂私下里自签协议。而这样做的结果,却往往是自己受损,不满意也难换月嫂,甚至出现纠纷也不好解决。所以我自己本身是坚决不和月嫂私下签约,其实目前正规月嫂公司一般都规定,在月嫂上岗之前与客户签订合同,合同中约定提供服务的月嫂是哪个级别,服务价位是多少以及服务范围内容。月嫂上岗后,如果客户对服务不满意,月嫂公司还有专业母婴护理导师跟踪月嫂服务质量,以后月嫂走了后也可以得到免费的育儿指导咨询服务,如果不满意还负责为客户调换月嫂,直到满意为止。我只需在签合同时将服务费用交给月嫂公司,此后,再调换月嫂就不用为费用计算发愁,也可避免与月嫂直接谈解雇问题的尴尬,还可以保证下一个月嫂的及时上岗。另外,由于是上门服务,月嫂的健康对客户的影响至关重要,正规月嫂公司的月嫂一般都办理了健康证。即使发生纠纷,找月嫂公司也比找月嫂本人解决问题方便得多。正规月嫂公司还会为每位客户和月嫂购买财产及意外伤害险,万一发生什么意外对雇主也是有保障。因此,为了保证自己的利益,建议您在请月嫂时,最好与正规的月嫂公司签订协议,而不是与月嫂私下签协议。
我建议如果真的要用朋友介绍的月嫂的话,最好找她原来的月嫂公司签约,就多几百元,但有保证,因为我听说那些保险(包括月嫂意外、月嫂度至宝宝的意外、家庭财产损坏)是只有月嫂公司团体购买的,自己私下买不了。
本文来自作者[admin]投稿,不代表任际号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learnew.com/renji/1059.html
评论列表(3条)
我是任际号的签约作者“admin”
本文概览:月嫂接私单的行为损害了公司法人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是违法的。公司禁止员工接私活,那么可以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处理。和月嫂私签单坏处是:1、服务没保障,不能确保月嫂的服务到位;2...
文章不错《月嫂接私单是否违法?》内容很有帮助